中国食品网

质检总局关于中国核果、苹果、梨出口澳大利亚和进口新西兰鳄梨及澳大利亚核果、葡萄、樱桃、柑橘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8年第1号)

   2018-01-10  质检总局7130
核心提示: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质检总局近期分别和新西兰初级产业部、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部协商并签署了《关于新西兰鲜食鳄梨输往中国植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质检总局近期分别和新西兰初级产业部、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部协商并签署了《关于新西兰鲜食鳄梨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关于中国核果(油桃、桃、李、杏)输往澳大利亚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关于澳大利亚核果(油桃、桃、李、杏)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此外,质检总局和澳大利亚农业与水利部回顾了中国苹果、梨出口澳大利亚和澳大利亚葡萄、樱桃、柑橘出口中国的议定书执行情况,对双方的检疫要求进行了优化调整,并重新签署了《关于中国苹果输往澳大利亚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关于中国梨输往澳大利亚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关于澳大利亚鲜食葡萄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关于澳大利亚樱桃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关于澳大利亚柑橘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即日起,相关产品原检验检疫要求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同时,允许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产品进出口。
 
 
 
  质检总局
 
  2018年1月3日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