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天津市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的通告

   2017-08-22 2060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8号)的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442项推荐性地方标准、173项推荐性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开展了集中复审工作,经过梳理、分析、征求意见等环节,形成了集中复审结论,现将结论(见附件1、附件2)通告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8号)的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442项推荐性地方标准、173项推荐性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开展了集中复审工作,经过梳理、分析、征求意见等环节,形成了集中复审结论,现将结论(见附件1、附件2)通告如下:

 

  一、对于结论为废止的地方标准,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即刻废止;

 

  二、对于结论为视情况废止的地方标准,待相关标准发布后,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三、对于结论为修订的地方标准,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申报修订项目,市市场监管委将优先安排修订计划;

 

  四、对于结论为继续有效的地方标准,行业主管部门继续做好实施监督和分析评价,适时组织复审;

 

  五、结论为终止的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不再履行该计划项目;

 

  六、结论为继续执行的地方标准计划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继续做好制修订工作,按时完成计划。

 

  联系人:    张永来      刘璟

 

  联系电话:27182133  27113030

 

  传真:    27113030

 

  邮箱:    liuj@tjtsi.ac.cn

 

  附件:1.天津市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清单

 

  2.天津市推荐性地方标准计划项目集中复审结论清单

 

  2017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