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镇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组织对第一季度工作进行全面考核,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和《镇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检查记录等方式,对每个科室和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之后召开分析会议,全体职工参加。
会上,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分别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围绕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中心负责人就做好整改工作提出四个方面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主体,扎实做好问题整改;二是加强学习,提高个人检验检测能力;三是做好抽检和快检业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四是逐步完善制度和实验室管理体系,以推动中心各项事业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