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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2016-07-12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160
核心提示:  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
  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豆制品,蛋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糖,蔬菜制品,乳制品等18类131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25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现将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西安市沣汇乳业有限公司2016年3月20日生产的180g口口香酸奶饮品菌落总数、霉菌计数、酵母计数、大肠菌群超标;陕西天野工贸有限公司(分装) 2016年 2月 20日 生产的天野牌500g/袋柿饼霉菌超标; 西安盛运来西点厂2016年4月10日生产的运仔牌散装汉堡面包酸价超标;西安市豪威调味品食品有限公司 2016年 11月 10日 生产的豪威牌480ml/瓶料酒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苯甲酸、 2016年 1月 1日 生产的豪威牌170克/袋天津甜面酱氨基酸态氮不达标;西安市祺发食品厂 2016年 3月 10日 生产的黎民祺发牌1000克/袋小米辣(酱腌菜)二氧化硫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菌落总数超标,可能由于原辅料或包装材料被污染,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产品储运条件不当等原因导致。
 
  霉菌、酵母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等原因而导致。
 
  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食用大肠菌群严重超标的食物可能引起肠胃感染性疾病。
 
  酸价是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也是衡量脂肪质量的重要标志。酸价越低,说明油脂质量越好;酸价超标,表明生产过程使用的油脂新鲜程度不够或有变质趋势。
 
  苯甲酸是防腐剂,有防止腐败变质、延长保质期的效果,在食品中不得超限量、超范围使用。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过程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在食品中不得超限量、超范围使用。
 
  氨基酸态氮是甜面酱的主要质量指标,也是甜面酱分等定级的主要依据,每百毫升甜面酱中氨基酸态氮所含克数含量越高,品质越好,其鲜味也越浓。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西安、渭南、延安、杨凌等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调查整改情况于2016年8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 年7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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