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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三季度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及处置情况的公告

   2015-12-04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770
核心提示:  2015年7-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开展了国家专项监督抽检,涉及我省4家企业9批次不合格羊奶粉,现将
  2015年7-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开展了国家专项监督抽检,涉及我省4家企业9批次不合格羊奶粉,现将监督抽检情况及我局加强监管、监督企业整改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1 月17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了2015年7~9月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情况,共抽检国产婴粉513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婴粉涉及我省2家企业3批次,分别是陕西红旗乳业生产的贝格塔尼金装婴儿配方羊乳粉(1段)检出菌落总数、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陕西红星乳业生产的养悦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检出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检出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不符合企业标准或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婴粉涉及我省2家企业6个批次,分别是杨凌圣妃乳业生产的白金幼儿配方羊奶粉(3段)4个批次的左旋肉碱不符合企业标准;陕西金牛乳业生产的金贝美多银装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银装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钠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
 
  二、处置情况
 
  8月下旬,在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以上不同批次监督抽检通知后,省局第一时间通知企业所在市级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启动快速处置机制,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处罚。在监督企业停产整改的过程中,各市组织相关专家督促指导企业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有效改进措施,彻底排除问题和隐患。经过排查,造成不合格产品的主要原因为企业原料控制不严、少数原料乳和营养包达不到要求,出厂检验没有认真严格把关、管理松懈等。具体排查整改和处罚情况如下:
 
  (一)陕西金牛乳业有限公司:金贝美多银装婴儿配方羊奶粉,生产日期2015.5.30,召回800g/罐535罐,400 g/盒186盒,货值32656元。责令整改,没收非法所得:14088.27元,罚款:50000 元。产品不合格原因:标识标注中钠项目标注不合格。整改措施及验收情况:更换标签标识,金贝美多银装婴儿配方羊奶粉新版钠指标明示值6.25mg/100KJ,采取补救措施,贴标降价销售,并向消费者明示。
 
  (二) 陕西红星乳业有限公司:养悦婴儿配方羊奶粉(1段),生产日期 2015.6.8,共召回547盒,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5471.78元,罚款:70443.36元。产品不合格原因:1、导致该批次部分产品蛋白质超标是由于包装机电磁阀故障导致养悦较大婴儿配方羊奶粉未包装完,混入养悦婴儿配方羊奶粉中,使该批次产品部分蛋白质偏高,而车间未对产品的投入产出进行严格的核算,导致未发现问题;2、成品的检测未涉及成品理化指标,采用基料粉的检测结果,导致不合格产品的出厂放行。整改措施及验收情况:1、制定《投入产出管理办法》,对生产过程进行复核确认,要求每天对当天产品进行核算;2、更改成品检测计划,要求对成品进行理化指标的验证复核,确保质量;3、公司自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停止养悦配方羊奶粉的生产和销售,对原因进行分析,对未发货成品进行检测。
 
  (三)杨凌圣妃乳业有限公司:白金幼儿配方羊奶粉3,共4个批次,生产日期2015.5.4,5.25,6.12,6.13,共召回979罐,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共没收违法所得7660.2元,并罚款20000元,合计27660.2元。产品不合格原因:鲜奶中本身含有较高量的左旋肉碱,加上额外添加的左旋肉碱,使得产品中左旋肉碱总含量超过企业标准上限。整改措施及验收情况:1、加强员工技术培训;2、产品执行国家标准(GB10767-2010)。企业目前婴幼儿乳粉生产全面停产中。
 
  (四)陕西红旗乳业科技有限公司:贝格塔尼金装婴儿配方羊奶粉,2015.5.30,召回77罐,货值3080 元。产品不合格原因:粉中小白点多,易导致误判成菌落总数,使检测结果造成偏差。整改措施及验收情况:1、加强检验人员的能力,先后聘请了检验检测机构微生物检验专家进行培训;2、对相关工艺参数进行了重新修订;3、对生产、包装等现场的人流、物流通道进行彻底整改,防止隐患;4、对员工进行全面培训等。贝格塔尼金装较大婴儿配方羊奶粉2,生产日期2015.5.11,召回64罐,货值 2560 元。产品不合格原因:罐上标签明示值与企业标准不符,企业标准中无强化“硒”元素指标,制作罐时没有认真检查核对。整改措施及验收情况:产品检验结果与标签标示值进行核对,不符合标签明示值的不得出厂;制作罐时认真核对罐体标签,标签明示值与产品的质量指标一致,标签不合格的罐坚决拒收。
 
  希望四家企业以此为戒,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把质量关,确保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 年12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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