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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改《畜产品标识基准》,火腿类要求强制标识营养成分

   2015-09-22 食品伙伴网1070
核心提示:9月21日,韩国KFDA发布了《畜产品的标识基准》修改草案,主要内容为火腿类要求强制标识营养成分;要求标识的过敏原从12种增加到
   9月21日,韩国KFDA发布了《畜产品的标识基准》修改草案,主要内容为火腿类要求强制标识营养成分;要求标识的过敏原从12种增加到18种;机械剥取肉作为肉食加工品原材料使用时产品上要求标识等。
 
    具体内容如下:
 
    机械剥取肉(Mechanically Debonded Meat)是指从骨头上取下肉之后,利用机器剥取的方法取下来的剩余粘在骨头上肉部分。
 
    修改草案要求,火腿类强制标识热量、碳水化合物(糖类)、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胆固醇、钠等营养成分信息。
 
    目前畜产加工品要求标识的过敏原为12种,分别为蛋(仅限家禽类)、牛奶、荞麦、花生、大豆、小麦、鲭鱼、螃蟹、虾、猪肉、桃子、西红柿。追加要求标识核桃、牛肉、鸡肉、鱿鱼、贝类(包括牡蛎、鲍鱼、海虹)、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残留量在10㎎/㎏以上时)等6种物质。同时要求为了消费者便于确认过敏原,标签上要单独设置过敏原标识栏。
 
    本修改草案,为了消耗库存包装材料,将2017年开始适用于所有产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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