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沙溪分局开展湿米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成功排查处置1起餐饮店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规使用过期湿米粉的违法行为。
6月25日10时许,执法人员在涉事餐饮店厨房检查时,发现操作台上摆放着一包已开封使用的湿粉条(淀粉制品),剩余重量为1.46公斤。经查,该湿粉条生产日期标注为2026年6月23日19时10分,保质期为常温下24小时。检查时该湿粉条已明显超过保质期限,属于过期食品。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当场处理过期湿粉条。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对该餐饮店立案处理。
小小湿米粉,为何成为“毒米粉”?
许多人可能不理解
一包湿粉条过期了,看起来也没坏
真的有那么危险吗?
事实上
过期湿米粉的“毒”往往肉眼看不见
湿米粉涵盖河粉、肠粉、粿条、米线、濑粉、凉皮等品类,含水量高达60%-70%,常温环境下的湿米粉,如同一块营养丰富的“湿海绵”,极易滋生有害细菌。尤其是,现在夏天高温高湿,环境温度多处于26℃-37℃,若湿米粉未及时冷藏储存,短短数小时内就可能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进而产生致命的米酵菌酸毒素,严重威胁人体生命健康。
米酵菌酸毒素危险性极高
拥有三大致命特性
堪称食品安全“隐形陷阱”
一是毒性极强,致死率高。该毒素毒性猛烈,仅1毫克即可引发致命后果,目前医学上暂无特效解毒药,中毒后病死率高达40%—100%。
二是耐高温、难破坏。常规烹饪手段无法降解其毒性,即使用100℃开水煮沸1小时,或是用高压锅高温蒸煮,都无法破坏其毒性。过期变质湿米粉加热后依然存在污染致毒风险。
三是隐蔽性极强,难以分辨。过期被污染的湿米粉,外观、口感、气味通常无明显变化,不会出现发酸、发臭、发霉等常见变质特征,极易导致消费者放松警惕、误食中毒。
疑似米酵菌酸中毒,这样处置
若食用湿米粉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头晕等不适症状,务必第一时间做好以下处置措施:
立即停止食用剩余可疑湿米粉及相关食材,杜绝二次摄入风险;
尽快前往正规医院就诊,症状严重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主动告知医生食用史,明确说明“疑似米酵菌酸中毒”,助力医生快速精准开展抢救;
妥善留存剩余可疑食物样本,为后续医疗检测、病因核查提供依据。
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食品销售者、批发商、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经营者在购进湿米粉时,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证。湿米粉应按照标签标示的储存条件进行冷藏或在阴凉处保存,做好“三防”(防鼠、防蝇、防尘)措施避免受到外界环境污染,并在保质期内销售食用完毕。储存销售散装的湿米粉应当在储存容器外或货架、货柜等显著位置上用公示牌或标示牌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对于过期未销售或未加工食用的湿米粉,要及时销毁处置,做好销毁记录(包括图片和文字等),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过期湿米粉不回流经营。
食品安全无小事,分毫疏忽酿大祸。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沙溪分局将持续聚焦湿米粉等高风险食品品类,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法使用过期食品、违规储存食材等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查处”,从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