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方便快捷,深受消费者喜爱,但部分商家为降低成本、逃避监管,屡屡触碰食品安全与诚信经营的红线。为警示行业、引导合规,现集中曝光三起外卖领域典型案例,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
案例一:某店违规委托加工及无证制售冷荤菜案
案情简介
近日,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民举报,查实某小吃店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一是在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通过外卖平台销售“猪头肉拌黄瓜”等冷荤类菜品;二是将接收的外卖订单委托给其他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加工制作。
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冷荤类食品制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将订单委托他人加工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金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冷荤类食品属于高风险品种,其制售须具备专间、专用工具、专人操作等许可条件。未经许可擅自制售,极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
部分入网餐饮单位为追求订单量、降低成本,违规将外卖订单委托他人加工,导致食材来源、加工环境、储存运输等关键环节失控,形成监管盲区。本案的查处有力震慑了网络餐饮违法乱象,重申许可范围是安全底线、委托加工是安全红线,警示网络餐饮并非法外之地,经营项目变更必须依法合规。
案例二:多店违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案
案情简介
近日,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内餐饮聚集区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6家餐饮单位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过期后仍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加工操作的问题,涉及违规上岗人员共计8名。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关于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规定,金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操作是餐饮服务过程中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防止食源性疾病传播、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的基本要求。一旦员工带病带菌上岗,极易污染食品,引发食物中毒或传染病传播风险。
本系列案的查处,不仅及时纠正了具体违法行为,更向全行业释放了明确信号: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容虚设,人员健康管理防线不可失守。各餐饮单位应引以为戒,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纳入日常经营合规管理的核心内容,严格落实人员持证上岗、健康公示等制度,从源头守住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
案例三:某网络餐饮店防鼠设施缺失案
案情简介
4月9日,金山区市场监管局通过 “互联网 + 明厨亮灶” 智慧监管平台开展线上巡查时发现,某网络餐饮店操作间出现老鼠活动痕迹。经现场核查,该店存在未设置防鼠设施、垃圾桶未按规定加盖、食品操作台油污堆积等问题,后厨环境卫生管理混乱,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存在多处安全漏洞。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金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督促其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规范后厨食品加工操作流程。
典型意义
本案是运用智慧监管手段开展精准执法的典型案例。通过线上实时巡查与线下快速处置相结合的“触发式”监管模式,有效破解了传统监管覆盖面有限、问题发现滞后等难点,实现了食品安全风险的“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本案直击部分网络餐饮后厨存在的“三防” 设施缺失、环境卫生脏乱、主体责任不落实等共性问题。通过以点带面的警示效应,提醒全区网络餐饮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加工操作规范底线,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供稿:餐饮科、枫泾所、亭林所、张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