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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安中心公布预先包装罐头鱼营养标签专项食品调查结果

2026-04-03 09:28IP属地 陕西省西安市 电信2310香港食安中心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四月二日公布预先包装罐头鱼营养标签专项食品调查结果。在40个样本(包括网购食品)中,两个样本的总脂肪或钠含量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不符,余下38个样本则全部通过检测。
 
  中心早前已公布上述营养素含量违规事项,有关商户亦已停售相关批次的受影响产品。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
 
  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预先包装食物须标示食物的配料,以及表列能量及七种核心营养素,即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总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钠和糖的含量,而各类营养声称亦受到规管。
 
  营养标签可帮助消费者作出有依据的食物选择、鼓勵食物制造商提供符合营养准则的食品,以及规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的标签和声称。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61条规定,任何人如在标签上对所售卖的食物作出虚假说明或在食物的性质、物质或品质方面误导他人,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继续抽取其他食品样本检测其能量及指定标示营养素值含量是否与其营养标签相符,并适时公布结果。发言人提醒业界必须遵守法例规定,并呼吁市民购买食物时亦留意营养标签资料,以作出有依据的食物选择,保持均衡饮食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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