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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安办会同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

2026-03-14 11:10IP属地 陕西省西安市 电信289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近日,国务院食安办、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着力巩固深化“校园餐”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本次监督检查范围覆盖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及校外供餐单位,并明确对涉及的大宗食材供应商进行检查,聚焦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陪餐制度及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机制落实、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配备履职,以及食品原料控制、加工过程控制、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环境卫生等,全面检查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风险、及时消除隐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方案》要求各地结合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特点,紧盯薄弱环节,积极运用“互联网+AI监管”等多种手段,不断强化部门协同协作,提升监管执法质效,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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