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用乌头类植物中毒事件发生,现发布风险提示如下。
一
乌头类植物中毒核心风险点
01
烹饪处理不当,毒性未除
未经炮制的生草乌、附子毒性极强,加工过程中若处理不当,食用后极易引发中毒。
02
食用剂量过大
加工草乌炖鸡、草乌炖猪脚等乌头类制品时,不少人仅凭个人经验和感觉添加用量;部分人服用炮制后的草乌、附子、附片等时,未严格遵循医嘱,这些情况都可能因食用剂量超标导致中毒。
03
误饮误服草乌泡酒
草乌泡酒多采用鲜草乌为原料,泡制过程中,乌头类生物碱等毒性成分无法被分解破坏,还易溶解于酒精中。一旦误饮草乌泡酒,或用酒冲服乌头类药物,酒精会加速毒素在人体内的吸收,极易引发中毒,严重时可导致死亡。
二
乌头类植物中毒预防措施
01
杜绝擅自采摘、买卖与加工
不擅自采摘、买卖、加工乌头类植物,不参与、不聚众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不饮用以此类药材自行泡制的药酒。发现他人擅自煮食或饮用时,应坚决予以劝阻。
02
遵循医嘱规范服用
若因身体需要服用乌头类制品,务必到正规医疗机构购买经过科学炮制的草乌、附子,并严格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切勿自行调整剂量。
03
谨慎处理自制泡酒
家庭切勿自制草乌泡酒或含乌头类药材的药酒。若家中存有草乌泡酒,必须做好清晰标签标识,单独隔离存放,严防误饮误服。此类泡酒仅可外用、外擦,严禁当作普通药酒饮用。
04
避免饮用不明药酒
不擅自饮用来路不明、成分不清的泡酒或药酒,也不要邀请他人饮用,避免因成分未知引发安全风险。
三
中毒后应急处置指引
若不慎误食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出现口舌麻木、头晕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悸胸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措施,同时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就诊时,需如实告知接诊医生食用数量、食用时间等信息,并妥善保存剩余食品样本,以便医生快速明确诊断,为救治争取宝贵时间。
采编:食品经营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