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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厅在广告宣传中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和医疗用语案

2025-11-03 15:12IP属地 河北省廊坊市 联通5540中国食品网
   2025年4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对某餐厅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店广告牌内容含有“龙利鱼具有抗动脉粥样硬化之功效,对防治心脑血管疾病和增强记忆颇有益处”“龙利鱼中的欧米伽脂肪酸,可以抑制眼睛里的自由基,防止新血管的形成,降低晶体炎症的发生”等涉及疾病治疗和医疗用语的表述。
 
  经查明,上述广告内容由当事人自行从百度网下载,在乌苏市某广告制作室(已另案查处)以600元价格制作成宣传广告牌,悬挂于该店南楼梯处,当事人通过手机转账支付费用,并提供了转账记录。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构成在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和使用医疗用语的违法行为。乌苏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供稿: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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