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分时节,正是一年一度的“中国农民丰收节”,五谷丰登,万民同庆,农民的日子前程似锦,越来越好!
从2018年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这是5000年以来,首次设立农民丰收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作为一名在市场监管部门退下来的老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1978年成立以来,为了大地的丰收,为了农民的微笑,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执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想农民所想,帮农民所需,甘当维护农民权益的“保驾兵”。笔者经历参与了很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调解纠纷,曾在上千人参加的法庭公开审理“西瓜种子纠纷案”中;秉公直言,以事实为依据,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准绳,为农民朋友据理力争,为维护农民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穿越时空,岁月匆匆。本文只谈2008年笔者经历参与的一起“西红柿种子纠纷案”,为农民朋友挽回经济损失75万元。当时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涉农纠纷维权,挽回经济损失数额最大。国家省市有关新闻媒体作了报道,河北电视台作了专题宣传报道。
2008年,饶阳县工商局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奋战和夜以继日的开展调解工作,到9月上旬终于成功调解一起跨区域重大西红柿种子纠纷案,为农民理赔现金751880元。创该县工商局县消协成立以来维权理赔的最高记录。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赞誉。
当年5月份,饶阳县消协,陆续接到本县和冀州、献县等地菜农的投诉。反映情况大致相同,购买饶阳县某某瓜菜籽门市部新品种西红柿种子。种植后,发现该品种和说明书完全不一样,长出2-3.穗果就自然封顶。涉及几百户农民,500多亩菜田。县消协秘书长徐景杰感到问题严重,及时向局长李建国作了汇报。李建国立刻敏锐的意识到奥运会即将召开,涉农纠纷牵扯面大,事关农村、社会稳定。连夜召开局长办公会,通报情况,研究制定了调解方案,启动了重大维权案件应急预案,局长担任总指挥,副局长王立念担任副总指挥,组成了西红柿种子纠纷调解工作组,由消协秘书长徐景杰牵头,抽调笔者、12315等精干人员参加。首先深入田间摸清底数,固定证据。反复协商,达成每亩赔偿1500元的意向;其次以事实为依据,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准绳。向经营者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条款,当时笔者为调解此起纠纷,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八章六十三条全部背了下来。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使老板受到很大震动,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徐秘书长是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有名的维权模范,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通了老板的思想工作,帮助老板到购置种子的东北某育种基地三次交涉,以有力的证据,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使之承担应负的责任;再次采取灵活方法,分期分批赔付。做菜农的思想工作,坚持原则公开赔偿标准,公开当事人名单。让每个区域选一个代表办理赔偿事宜,分十几批赔付农民。一些农民拿到赔偿款后,感动的流出了热泪,激动地说:“饶阳工商局,真是农民的保护神”。该局工作人员经过三个多月的艰辛努力,发扬奥运精神,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心,赢得了百姓夸奖,获得了维权的“金牌”。这个局为农民理赔的具体情况如下:
1、饶阳县:290.26亩,理赔435390元
2、冀州市:87.7亩,理赔87700元
3、肃宁县:37.65亩,理赔45180元
4、献县:77.74亩,理赔93720元
5、清苑县:47.1亩,理赔56520元
合计:601.3亩,理赔751880元
作者:河北省饶阳县市场监管局 刘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