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内有关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按照总局相关文件要求, 2017年1月1日起全省保健食品新办企业、变更、延续、注销、补办等生产许可事项将按照新的细则要求办理。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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