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经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安全性评估,现公开征求氨基磺酸等5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意见,截止时间为 2016年5月8日。请将意见反馈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
传真:010-84088654
邮箱:lujie0308@163.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
2016年4月8日
0评论2020-12-10237190
0评论2020-12-10220044
0评论2019-08-13189949
0评论2019-07-01196697
0评论2019-04-26204674
0评论2019-04-26209267
0评论2019-04-26201348
0评论2019-04-26169404
0评论2019-04-2638745
0评论2019-04-2628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