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及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方面将意见和建议于2016年4月26日前反馈至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意见反馈方式:
电子邮箱:yanglina@smda.gov.cn
传真:(021)63268970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717室
邮编:200003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