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广东省质监局关于报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申请材料的函》(粤质检便字〔2015〕921号)收悉。请你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要求予以办理和管理。
特此函复。
产品质量监督司
2015年9 月21日
0评论2020-12-10203474
0评论2020-12-10180304
0评论2019-08-13159700
0评论2019-07-01166346
0评论2019-04-26169089
0评论2019-04-26173872
0评论2019-04-26165885
0评论2019-04-26135434
0评论2019-04-2632854
0评论2019-04-2627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