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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庆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庆食药管发〔2015〕95号)

2015-12-15 13:23IP属地 北京市 鹏博士宽带23970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庆食药管发〔2015〕95号
【发布日期】 2015-11-20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dq.hljda.gov.cn/index.php?ac=article&at=read&did=1327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大庆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0日
 
  大庆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效治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以问题导向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获取的有关信息为基础,通过分析研判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问题进行排查和治理整顿,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梳理风险隐患(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19日)
 
  各县、区对以往抽检监测、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以及群众举报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梳理,结合下列风险隐患,建立本辖区餐饮服务环节风险隐患清单。
 
  1.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2.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
 
  4.未按要求进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
 
  5.经营使用无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6.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
 
  (二)集中开展排查(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5日)
 
  各县、区要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对风险隐患清单中的问题进行排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对有关风险隐患进行整改,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深入治理整顿(2015年12月16日至长期)
 
  各县、区对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总结,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进行综合治理,并结合实际调整、补充和完善风险隐患清单。
 
  四、工作措施
 
  (一)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加工操作,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全面落实辖区监管责任
 
  按照“监管重点在县乡、越到基层越加强”的理念,各单位要按监管区域划分责任网格,监管、协管人员定岗、定责,切实织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底。
 
  (三)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
 
  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验,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大力推广应用快速检验技术,及时发现问题食品,确保食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治理、早解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排查
 
  要充分利用“12331”投诉举报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排查。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
 
  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客观公正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多做释疑解惑工作,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食品安全形势,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进一步认识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排查工作
 
  各县、区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问题,针对问题易发多发区域、品种以及重点监管对象,制定具体的排查工作方案,切实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三)认真治理风险隐患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认真研究落实防控措施,及时妥善进行处置。对可在短时期内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对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隐患顽疾,要制定专门措施,实施专项治理,并对治理结果进行跟踪复查;对可能存在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的,要及时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必要时与有关地区、部门会商研判治理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要把风险隐患排查作为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职责分工,逐级落实责任。要将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与抽检监测、日常检查等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各种隐患苗头,及早介入,主动防范。要将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不断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开展。
 
  (五)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为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交流,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各县、区要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请各县、区于2015年11月25日前报送本地区“餐饮环节风险隐患清单”和“信息员登记表”,2015年12月1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2016年2月20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情况总结。对于典型经验和做法以及工作信息,可以随时上报。
 
  联系人:马颖           联系电话:6040895
 
  联系邮箱:dqshipin3@163.com <mailto:dqshipin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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