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食品药品稽查局,驻局监察室,直属各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已于2015年11月20日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自治区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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