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要求,我局对以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第四批废止(19件)和自然失效(10件)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0评论2020-12-10237500
0评论2020-12-10220415
0评论2019-08-13190240
0评论2019-07-01196992
0评论2019-04-26205008
0评论2019-04-26209603
0评论2019-04-26201687
0评论2019-04-26169724
0评论2019-04-2638781
0评论2019-04-2628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