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相关处室,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各相关企业:
《定型包装餐食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和《酵母深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已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2015年第4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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