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

上海口岸进口酒类产品相关企业备案和报检须知

2015-06-13 11:46IP属地 河北省秦皇岛市 联通3100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shciq.gov.cn/tslm/spjg/tzgg_809/201407/t20140704_39105.shtml
  上海口岸进口酒类产品相关企业备案、以及进口申报要求如下:
 
  一、进口酒类相关企业备案要求
 
  ㈠上海口岸进口酒类收货人按上海局已公布的《上海口岸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须知》要求办理备案手续(http://www.shciq.gov.cn/templates/detail.jsp?id=49360);已获得“SHJSJXXXXXX”格式备案编号的企业,无需重新申请。
 
  ㈡进口散装酒(原酒)收货人按上海局已公布的《上海口岸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须知》要求,直接向上海局食品处申请备案(预约联系电话:021-38620968),申请资料包括:《上海口岸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须知》要求的资料,以及进口散装酒(原酒)的国内加工灌装企业营业执照等信息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应包括企业名称、地址等信息);业已获得“SHJSJXXXXXX”格式备案编号的进口食品企业,还需向上海局食品处补充提交国内加工灌装企业信息资料;收货人如需调整或增加国内加工灌装企业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重新补充提交资料。
 
  ㈢进口酒类境外出口商及代理商备案按上海局已公布的《上海口岸输华食品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申请须知》要求办理备案手续(http://www.shciq.gov.cn/templates/detail.jsp?id=48983)。
 
  二、进口酒类产品申报要求
 
  进口酒类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申报进口时,除按相关规定提供报检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进口酒类报检的“货物名称”栏中应注明品名和品牌,并逐一填写原产地、规格、数重量等信息;散装酒(原酒)可不强制要求注明品牌名,但品名中应包括“散装”或“原酒”等规范字样;
 
  2.进口预包装葡萄酒在报检时应将货物中文、外文名称信息、品牌名称、产区和酒庄信息进行全称登记(货物外文名称按外文标签上的名称填写,品牌名称、产区和酒庄信息填写在“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一栏);
 
  3.2011年11月1日起进口散装酒(原酒)企业应出具进口收货人备案凭证复印件、以及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号;2011年12月1日起进口预包装酒类产品企业应出具进口收货人备案凭证复印件、以及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备案号;
 
  4.进口散装酒(原酒)企业的报检资料中应包括国内加工企业的情况说明:加工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酒类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进口散装酒(原酒)列明了产品品牌品名信息的,还需提供生产加工企业允许加工指定酒类产品的其他证明资料,如酒类产品注册备案证明或酒类产品商标注册证明;情况说明和随附资料应该加盖生产加工企业公章;
 
  5.进口酒原产地证明。葡萄散装酒(原酒)证书中还应该列出葡萄品种和采摘年份,如含有多个葡萄品种的应该逐一列明;
 
  6.进口预包装酒类产品的标签资料按上海局已公布的《上海口岸关于运行<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系统>的有关要求》提供(http://www.shciq.gov.cn/templates/detail.jsp?id=49761)。
 
  三、进口酒类产品其他要求事项
 
  进口散装酒(原酒)现场查验时,进口食品企业应该派酒类产品专业人员到场。为避免产品由于取样而发生泄露,企业人员可以使用必要的专业工具,配合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完成法检样品的取样工作。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关于防止斯洛伐克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130号)
2019年7月25日,斯洛伐克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该国境内近期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迄今为止,我国尚未与斯洛伐克签署

0评论2019-08-13190273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问题解释的函(农办机函〔2019〕4号)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商请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问题予以解读的函》(粤农农函〔2019〕187号)

0评论2019-07-01197025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非洲猪瘟相关实验室管理的通知 (农办牧〔2019〕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

0评论2019-04-26205046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1号(关于实施中国-日本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1号)
2018年10月,中国与日本双方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和日本国海关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日本海关经认证的经

0评论2019-04-26209641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的通知 (农明字〔2019〕第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屠宰环节是连接生猪产销的关键

0评论2019-04-26201725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度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内农牧质发〔2019〕95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农牧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兴农推进会、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全区农牧局长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农

0评论2019-04-26169761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实体店购买商品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的通知 (琼市监办〔2019〕127号)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局(处、室)、直属单位:现将《海南省实体店购买商品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印

0评论2019-04-2638782

关于印发《全省果菜茶产地环境预警监测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农质监字〔2019〕25号)
有关市农业农村局:为摸清我省果菜茶产地环境现状,进一步做好产地环境预警监测评价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全省果菜茶产地环

0评论2019-04-2628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