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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印发《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乳制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食药监乳品〔2015〕15号)

2015-02-11 09:00IP属地 北京市 鹏博士宽带2520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黑食药监乳品〔2015〕15号
【发布日期】 2015-02-03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hljda.gov.cn/show.aspx?newsid=20761&typeid=18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乳制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3日
 
  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乳制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保障2015年春节元宵节以及全国“两会”(以下简称“两节”“两会”)期间我省乳制品质量安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场环境,按照《关于加强2015年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黑食安办电〔2014〕6号)和《关于督促落实2015年春节元宵节全省两会期间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5〕5)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问题为导向,查找根源,标本兼治,消除隐患,巩固前期“保护舌尖上的安全”和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保障节日期间我省乳制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乳制品生产企业为源头,以城区食品批发企业、大型超市、食品商场和旅游景区为重点场所,加大乳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堵截不安全乳制品的上市流通。以“保护舌尖上的安全”和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以乳制品节日“礼品”为重点品种,以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问题为焦点,组织监管执法力量,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两节”“两会”期间我省乳制品质量安全,为实现全省乳制品“质量提高年”开好局。
 
  三、检查时间
 
  2015年2月初至2015年3月20日。
 
  四、检查内容
 
  一是检查乳制品生产,严把质量源头关。重点抽查一批节日期间销量较大的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等液体乳制品和老年乳粉等重点品种的生产企业,对其奶源管理、原辅料进厂、过程质量控制、检验检测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批生产记录和追溯体系建设的监督指导。全面做好2014年国抽省抽及风险监测中问题产品的后期处理工作,对于风险排查不彻底、隐患分析不准确、问题处理不到位的问题产品坚决不准恢复生产,对属地监管部门监督问责,做到“问题产品不过年”。
 
  二是检查乳制品销售,堵截问题产品流通。检查乳制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核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对许可条件有变化的要立即督促其变更登记。加强乳制品入市检查,严厉查处销售过期变质、无标识或标识内容不符合法定要求等违法经营行为。严禁经营未经国家质监总局备案的外国生产企业及国内代理商的进口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检查乳制品经营者自律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其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承诺制度、不合格食品停止销售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突出检查乳制品经营者“单独”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账目落实情况。
 
  三是开展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各地对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比较集中的、日常市场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多的乳制品要进行重点监督抽检。省局集中进行190批次乳制品抽样检验。各地要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开展监督抽检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市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本地“两节”“两会”期间乳制品消费特点,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细化分工,组织安排好乳制品专项检查行动,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
 
  二是“两节”“两会”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及时解答、受理、分流、督办和快速处理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依法调解消费纠纷,查处违法行为。
 
  三是各地要加大对“两节”“两会”期间发现的乳制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的查处督办力度,从重从快,公开处理,以儆效尤,增强社会效应。
 
  四是“两节”“两会”期间,各地对涉及安全隐患的乳制品质量问题,特别是突发的乳制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保证在第一时间向省局报告,启动应急措施。
 
  五是各地要将在“两节”“两会”期间乳制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于3月27日前报省局乳制品监管处。
 
  “两节”“两会”期间,省局乳制品监管处将组织检查组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乳制品处联系人:佟述铠,邱朝晖
 
  电话:0451-82610735
 
  邮箱:rzpj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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