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广州市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12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广州市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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