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

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市食药监保化〔2014〕2号)

2014-09-06 10:57IP属地 北京市 亿安天下数据中心3220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 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宜市食药监保化〔2014〕2号
【发布日期】 2014-05-1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ycfda.gov.cn/tztg/gztz/201405/t20140514_396734.html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4年全市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11日
 
  2014年宜春市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会议精神,按照“强化基础,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创新机制”的工作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行政能力,构建长效机制,继续加大打“四非”力度,切实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现就全市2014年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
 
  (一)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市、县二级监管事权划分,明确监管责任,建立考核制度,量化评价标准。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监管相对人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在生产经营企业推行质量承诺公示。全面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试点工作。
 
  二、完善各项制度
 
  (三)进一步规范许可(备案)审批流程。健全完善现场检(核)查制度和现场检(核)查员管理办法,建立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事后监督制度,完善许可退出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原料供应商审核制度、生产企业停开业报告制度、产品召回制度和经营单位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产品台帐等制度,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五)创新工作机制。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订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标准化操作流程,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关键岗位在线培训课题研究。
 
  三、加强日常监管
 
  (六)严格备案管理。严格落实保健食品申报资料审查要求,加强受理审查,规范现场核查,把好准入关。加强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审查,严格广告市场监管。
 
  (七)加强生产经营监督。配合省局做好保健食品流通许可与食品流通许可的衔接。结合辖区监管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监督检查频次,确定重点品种、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四、强化综合治理
 
  (八)突出监管重点。探索实施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强对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台账建立、索证索票等重点环节,批发市场、超市、药店等重点场所,生产聚集区、问题多发区以及主导产业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
 
  (九)巩固和扩大打“四非”专项成果。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继续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主动出击,对“四非”问题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重大案件、通报过的重点企业、非法添加的产品、制假售假的窝点和违法行为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进行再检查,继续保持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加强保健食品科普宣传,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公众对保健食品安全的信心。
 
  五、健全信用档案
 
  (十)摸清监管对象底数。全面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档案,完善“一品一档”、“一企一档”、“一店一档”等档案信息,推动监管与信用信息的健全完善。
 
  (十一)制定保健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对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逐步开展对全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充分利用等级评定结果,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十二)开展保健食品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创建保健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细化创建标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六、强化技术支撑
 
  (十三)加强检验机构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全面摸清本市保健食品检验机构检验能力和资质情况,督促指导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做好保健食品检验扩项、资质认证和检验机构认定工作,逐步建立以市所为龙头、区域市所为依托的检验机构技术支撑体系。
 
  (十四)认真做好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全面完成2013年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及时总结分析并报送监测结果。按照风险监测与监督抽验相结合的改革措施,对风险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做好立案查处工作。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加强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好风险防控。充分运用风险监测信息,建立完善存在安全隐患产品的处理程序和风险监测结果利用平台,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十五)积极开展监督抽检工作。针对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制定监督抽检计划,加强监督抽检工作,及时发布抽检质量公告,依法依规做好不合格产品处理。
 
  七、提升工作能力
 
  (十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调研,研究对策,重点开展保健食品原料前处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验检测能力和原料质量控制现状等的调研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出台具体监管措施。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真实情况,研究破解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中的难题。
 
  (十七)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对市县保健食品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邀请省局、兄弟市局的保健食品相关专家和基层一线监管人员专题授课。建立健全专业监管队伍。
 
  (十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对抽检监测、保健食品监管等权力运行的监督。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关于防止斯洛伐克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130号)
2019年7月25日,斯洛伐克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该国境内近期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迄今为止,我国尚未与斯洛伐克签署

0评论2019-08-13179520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问题解释的函(农办机函〔2019〕4号)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商请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问题予以解读的函》(粤农农函〔2019〕187号)

0评论2019-07-01186200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非洲猪瘟相关实验室管理的通知 (农办牧〔2019〕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

0评论2019-04-26191825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1号(关于实施中国-日本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1号)
2018年10月,中国与日本双方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和日本国海关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日本海关经认证的经

0评论2019-04-26196493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的通知 (农明字〔2019〕第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屠宰环节是连接生猪产销的关键

0评论2019-04-26188555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度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内农牧质发〔2019〕95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农牧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兴农推进会、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全区农牧局长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农

0评论2019-04-26157524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实体店购买商品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的通知 (琼市监办〔2019〕127号)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局(处、室)、直属单位:现将《海南省实体店购买商品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印

0评论2019-04-2635940

关于印发《全省果菜茶产地环境预警监测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农质监字〔2019〕25号)
有关市农业农村局:为摸清我省果菜茶产地环境现状,进一步做好产地环境预警监测评价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全省果菜茶产地环

0评论2019-04-2628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