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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局关于印发《下放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黑食药监食生函〔2014〕42号)

2014-06-19 09:06IP属地 北京市 鹏博士宽带2700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黑食药监食生函〔2014〕42号
【发布日期】 2014-06-10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hljda.gov.cn/show.aspx?newsid=19473&typeid=18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垦总局食品安全办、质量技术监督局:
 
  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下放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为做好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的承接工作,提高基层许可审批质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基层许可审批人员和许可审查员开展专题培训工作。现将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四年六月十日
 
  下放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培训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决定下放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为指导和帮助基层做好食品生产许可的承接工作,提高基层许可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扩大许可审查员队伍,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把许可准入关,省局将组织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承接能力专题培训,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和省局关于下放食品生产许可权限的决策部署,通过系统的食品许可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数量足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批专业队伍,使此次许可权限放得下、接得住、做得好。
 
  二、培训类别
 
  (一)从事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公务员业务知识培训;
 
  (二)全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资格培训。
 
  三、培训形式
 
  (一)集中办班培训:许可下放前,省局将委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干部学校举办培训班集中开展培训。
 
  (二)专题业务指导:许可下放后,对于审批工作有困难的地区,省局将组织专家专题指导帮助。
 
  四、培训对象
 
  (一)市(地)级(含绥芬河市、抚远县)从事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公务员:许可承接部门的主管副局长、食品科(处)长、2名具体许可工作人员;各市(地)(含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名人员;
 
  (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中心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
 
  (三)全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资格培训:我省志愿从事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工作,符合条件的食药系统、卫生系统、质监系统、农业系统等所属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认证机构以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食品专业技术人员。
 
  五、培训内容
 
  (一)《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
 
  (四)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五)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材料审查、现场核查、许可文书等业务知识。
 
  六、集中办班培训的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6月16日报到,17-19日培训,20日考试。
 
  培训地点:哈尔滨蓝天宾馆,哈市南岗区中山路169号。
 
  七、有关要求
 
  (一)各市(地)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特别是在机构改革的过渡期间,要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相关人员集中培训的报名和参训工作,切实防止通知不到位、组织不及时,贻误参训、影响承接等现象发生。
 
  (二)许可承接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要将此次培训作为做好许可承接工作的重要环节,抓好参训人员选派的组织落实。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岗位相对稳定的许可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要通过此次培训着力解决本部门本地区许可业务不精、政策不熟和审查员数量不足、专业结构不合理等许可审批短板问题,确保许可下放工作顺利推进、及时到位。
 
  (三)各部门各单位单位务于6月13日前将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的《培训报名表》(见附件)的电子表格报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干部学校电子邮箱。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干部学校联系人:马冀、许威、张军
 
  联系电话:0451-55528686,84627473(传真)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干部学校电子邮箱
 
  hlj8462747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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