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

关于明确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2014-06-06 09:08IP属地 北京市 鹏博士宽带2750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5-27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gsda.gov.cn/CL0005/34704.html
ta-find="_2"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word-wrap: break-word;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 font-size: 12px;">
ta-find="_1"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word-wrap: break-word;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2px; padding: 10px 20px;">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获证产品的生产及质量状况,监督企业持续保持获证必备条件,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食品添加剂获证企业年度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局负责所在地食品添加剂获证企业年度报告的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局负责受理和审查获证企业的年度报告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对企业的年审工作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每满1年的当月内完成。

  二、年审工作采取企业自查,监管部门对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实企业是否履行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相关法定义务,是否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是否有效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

  三、年度报告应包含的内容

  (1)企业年度报告自查申报表;

  (2)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

  (4)获证产品在用标签1份;

  (5)有委托生产加工的,提交委托生产加工备案表复印件1份;

  (6)计量器具及检验设备的检定报告复印件;

  (7)检验报告:提交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全项检验报告2份(两份检验报告出具时间间隔半年,如企业处于停产无法进行送检的,须取得所在市级食药监管部门同意),比对检验报告2份。检验品种包括所有产品,不同获证单元产品分别提交完整的出厂检验报告。

  获证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获证企业提交的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年度审查结论:企业生产经营全部符合规定的,审查结论为合格;企业被责令整改,整改后达到要求的,审查结论为复查合格;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者经实地抽查企业的必备生产条件或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的,审查结论为复查不合格。监管部门应根据上述审查情况,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上签署企业年度报告审查结论,注明日期,加盖受理局的印章。

  五、不按规定提交企业年度报告的,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八十一条进行处理;获证企业在年度报告中隐瞒、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八十八条进行处理;企业年度报告审查不合格的,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八十九条进行处理。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7日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关于防止斯洛伐克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130号)
2019年7月25日,斯洛伐克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该国境内近期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迄今为止,我国尚未与斯洛伐克签署

0评论2019-08-13178993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问题解释的函(农办机函〔2019〕4号)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商请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问题予以解读的函》(粤农农函〔2019〕187号)

0评论2019-07-01185662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非洲猪瘟相关实验室管理的通知 (农办牧〔2019〕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

0评论2019-04-26191219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1号(关于实施中国-日本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1号)
2018年10月,中国与日本双方海关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和日本国海关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日本海关经认证的经

0评论2019-04-26195890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的通知 (农明字〔2019〕第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屠宰环节是连接生猪产销的关键

0评论2019-04-26187953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度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内农牧质发〔2019〕95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农牧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兴农推进会、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全区农牧局长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农

0评论2019-04-26156929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实体店购买商品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的通知 (琼市监办〔2019〕127号)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局(处、室)、直属单位:现将《海南省实体店购买商品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印

0评论2019-04-2635850

关于印发《全省果菜茶产地环境预警监测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农质监字〔2019〕25号)
有关市农业农村局:为摸清我省果菜茶产地环境现状,进一步做好产地环境预警监测评价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全省果菜茶产地环

0评论2019-04-2628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