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豫政办[2013]97号)要求,我厅组织对2009年9月-2013年9月的所有发文和2010年清理后继续有效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文件5567件,经过省政府法制办集中审查,确定规范性文件266件(含中医管理局),决定继续有效147件,应予修订19件,废止/失效100件(详见附件1、2、3),现予以公布。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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