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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教教服字〔2014〕5号)

2014-04-19 23:03IP属地 北京市 联通1830淄博市教育局
【发布单位】 淄博市教育局 
【发布文号】 淄教教服字〔2014〕5号
【发布日期】 2014-04-11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xxgk.zibo.gov.cn/xxgk/jcms_files/jcms1/web5/site/art/2014/4/15/art_1046_9821.html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2014年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附件:2014年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淄博市教育局
 
  2014年4月11日

  2014年全市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淄食安办字〔2014〕3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以保障学校食品安全为目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隐患,改善提高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使学校成为食品消费最安全的地方。
 
  二、整治重点
 
  加强对学生就餐以及场所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各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书是否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是否执行到位,人员健康管理是否严格,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是否规范,餐饮具和工用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范等。
 
  三、任务分工
 
  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局属学校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具体人员。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整治效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上旬)
 
  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属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整治实施方案,集中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市教育局。
 
  (二)排查隐患阶段(4月中、下旬)
 
  结合季度检查对市属学校食堂开展拉网式检查,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掌握本辖区学校食品安全现状,制定完善针对性整改措施。全面排查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整治严打阶段(5月至8月)
 
  针对学校发现的问题,深挖根源,消除隐患,严厉查处,彻底整改。
 
  (四)巩固总结阶段(9月至10月)
 
  对各学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巩固整治成果,要健全完善长效监管制度。各区县和局属学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0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市教育服务中心学校后勤管理科。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自查整改。
 
  全市各学校要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查自纠,落实好学校食堂的管理责任体系、“五专两公开”制度、进货查验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并制定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体检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规范化管理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完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清洗消毒、健康查体、饭菜留样等制度。
 
  (三)改善提高学校食堂硬件设施。
 
  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在暑假期间对食堂开展升级改造。按照按照清洁厨房的要求,对学校食堂进行全方位清洁,保证不留死角。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意义,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具体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强领导,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学校充分发挥健康教育课、班队会、征文比赛、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手段的作用,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食品安全信息,共同做好学生识别、购买食品的安全行为教育,让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学生科学健康低盐饮食,不在路边摊点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避免到环境条件差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观念,使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三)加强督导检查。
 
  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明确责任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形成制度化,每季度一次,适时进行工作检查,年终进行考核评价,对整治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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