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大豆膳食纤维粉产品的监督管理,从生产源头严把质量安全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省局制定了《河南省大豆膳食纤维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将大豆膳食纤维粉纳入第28类"其它食品"中,已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备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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