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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2008-10-20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4060

     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加强从奶畜养殖、生鲜乳收购到乳制品生产、乳制品销售等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加重监督管理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记者采访了奶业协会、乳制品生产企业、质监部门、营养学专家等,听他们解读《条例》……

    有了好奶源,喝奶才放心

    10日,昆明一超市,蒙牛、伊利等品牌部分种类的奶制品正在进行“买二赠一”的促销活动,市民购买国产奶制品的热情较之前一段时间高了许多。胡女士仔细挑选着利乐枕包装的纯牛奶,她说:“我们消费者最关心的就是奶源,有了好奶源,我们才能放心喝奶。”

    云南省奶业协会秘书长陈德端表示,优质的奶源是提高乳制品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所有乳制品企业的头等大事。为了从源头保证奶源,《条例》规定:一是建立奶业发展支持保护体系:全国奶业发展规划即将制定,各地政府要科学安排生鲜乳生产收购布局;国家建立奶畜政策性保险制度,省级以上财政应当安排支持奶业发展资金,并鼓励对奶畜养殖者、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等给予信贷支持。二是对奶畜养殖场、养殖小区加强规范。三是对生鲜乳生产加强质量安全管理。陈德端说,养殖奶畜也有详细的规定,如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以及其他对动物和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不得销售用药期、休药期内奶畜产的生鲜乳等。

    “过去,奶多的时候,奶企就压价收购,奶农利益受损就纷纷杀牛;奶少的时候,奶企为了保证生产就四处抢奶,因此奶农像是在波浪上行走。”昆明市雪兰牛奶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马彦说,要想奶源有保证,政府首先要大力扶持。《条例》加大对奶业发展的资金支持、信贷支持是十分必要的,还建议对奶源收购实行保护价,不要让奶价大起大落,切实保护好奶农的利益。

    云南营养协会专家李燕表示,有些奶牛生病后打入抗生素,有的奶牛吃废弃的菜叶,奶源就不可避免有抗生素和农药残留。而《条例》规定了奶农不得添加禁用的饲料、有害添加剂,并严格限制兽药残留、农药残留,从根本上规范了奶牛养殖,震慑了不法分子唯利是图的不良居心。

    企业:不搞潜规则,不打擦边球

    有28年历史的昆明市雪兰牛奶有限责任公司,在近期进行的质检中没有查出三聚氰胺。马彦说:“雪兰20%的奶源来自于自己的奶场,其余80%的奶源是由固定的、可信赖的奶牛合作社提供的,且奶牛合作社都是常年有技术人员监管。”

    此次《条例》也明确了企业的责任:禁止在生鲜乳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禁止在乳制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生鲜乳;禁止购进、销售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乳制品;禁止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办生鲜乳收购站、收购生鲜乳;禁止收购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生鲜乳。

    陈德端指出,一些经营秩序混乱的奶企为了牟利,到处乱收奶,有抗生素的奶也照收不误。奶源稀缺的时候四处抢奶,加剧了奶业的恶性循环,也是对消费者利益的极端不负责任。《条例》明确了企业在收购、运输、销售过程的责任,细化了各项标准,有利于正规企业的良性发展,奶业的恢复性发展,也鞭策了不规范企业。

    “所有的奶企都应该认识到不要去搞潜规则、打擦边球。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培养好的奶源,遵循奶业发展的客观规律。”马彦郑重地说,消费者对国产牛奶的信心需要一段时间恢复,我们将始终如一,将做牛奶当作做人一样,依法诚信经营,确保鲜奶质量,让老百姓喝上放心奶。

    监管部门:协调配合  强化监督

    “过去,质检、食品、卫生、工商等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标准多,多头执法,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现象突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燕一针见血地指出过去各监管部门的顽疾。孙燕说,如今《条例》明确了标准的制定部门,即生鲜乳和乳制品应当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组织制定;同时,又对标准进行了及时地完善、修订;规范标准的内容。

    云南省质监部门表示,《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指导协调、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日常监督,条例既有指导性又有具体性,十分周全,便于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操作。下一步待地方政府将条例细化后,将更加全面细致。据了解,昆明市农产管理局已经根据实际,细化了监管条例:如生鲜奶收购过程中,运输奶车必须用专用奶车,必须保温等。

    “《条例》明确了政府负主要责任,这将使政府对乳品质量监管力度更大,政策扶持力度更大,但是奶业的发展有一个过程,需要各方齐抓共管,共同努力。”陈德端表示。

    李燕表示,《条例》责任明确,标准统一,对几个监管部门的权责划分清晰,由分散到集中,以后出事了谁也不能推辞责任。相信有了这个《条例》,政府的监管将比以前更严格、更有力,三鹿奶粉事件暴露出的乳品行业的“潜规则”可能就此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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