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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如何禁绝“毒食”?

   2004-05-31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7770
闹得全国沸腾的阜阳“害婴奶粉”风波尚未完全平息,广州散装毒酒害人案件又浮出水面。而这两大命案,又恰恰都发生在人们对此前曝光的“毒火腿”、“毒粉丝”、“毒泡菜”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记忆犹新、心有余悸的时候!

  为什么端到餐桌上、送入口中的食品,居然会伤人夺命?为什么这样的食品安全危机屡屡发生?什么时候,老百姓才不用担心再吃到“毒食”?这些都是摆在各级监管部门面前的严肃的问题。

  “守土失责”

  5月17日,广州市长张广宁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痛斥了“毒酒事件”中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守土失责”。张广宁指出,这起事件的发生,暴露了我们的监管工作还存在漏洞:一是对销售酒类和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力度还不够;二是对集贸市场的管理存在漏洞;三是对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存在漏洞;四是区街打假属地管理责任制不够落实,没有做到守土有责。他要求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正视存在问题、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张广宁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13点意见。

  而记者采访中得到的情况,印证了张市长的看法。由于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使不法分子利用工业酒精勾兑毒酒有了可乘之机。

  甲醇是无色易燃有毒液体,口服10克,足以致人死亡。因此,早在1996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及卫生部、化工部、公安部等7个部局就联合公布了《关于加强甲醇及非食用酒精产品管理的通知》,要求对甲醇要加强管理,严格责任制,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对其生产、运输、储藏、销售各环节都要专门管理,专人负责,实行严格的监督。

  然而,广州市工商局和质监局在近日的调查中却发现,广州化学城的佰醇(化工)有限公司等数家经营单位,未办生产许可证就堂而皇之地销售工业酒精,有的甚至连销售发票都没有。

  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也造成了监管的真空和模糊状态,导致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加大,给一些非法行为留下了余地。

  按照广东省1998年通过的《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从事酒类生产的企业,只有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和《酒类生产许可证》之后,方可获得营业执照。但当前的大检查中却发现,广州不少酿酒作坊根本没有《卫生许可证》和《酒类生产许可证》,却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上面还写明可以“自产自销”。而易树发和易辉发等不法酒商什么证照都没有,却照样可以“自产自销”。

  监管体制需要创新

  毒酒事件发生后,记者亲眼所见,广州市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等职能部门一直处于高速超负荷运转状态,且联合查处结果成效明显。据报道,截至5月17日,全市共封存散装白酒161.02吨,半成品6.2吨、食用酒精3.4吨,工业酒精39吨。

  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宏伟教授指出,近日的“战果”,恰恰反证了以前一些职能部门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他说,职能部门依法办事,履行自己的职责,本应将工作做在平时,而不是一遇到问题,就搞一次群众运动式的清查风暴,甚至将这种非常态工作方式变成矫正社会运行的常态。他认为,如何避免这种“事后诸葛亮”的“救火补漏式”的不良循环模式,是一个需要探索的课题。

  目前,国内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工商、质监、卫生、农业、药监、商务等将近10个部门,这种多头执法,也使很大一部分力量在相互依赖、推诿中消耗掉了。正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筱萸局长所指出的,当前食品安全执法主体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执法监督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职责分工不明;二是各部门在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风险分析、风险控制体系建设中,缺乏统一协调和统筹规划。

  所幸的是,在食品安全维护机制的问题上,有些地方和部门也开始了有益的探索,例如,广东就先行一步,提出要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长期存在的决策、管理、协调等方面的问题。

  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构想,最早是广东省食品学会副理事长、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陈永泉去年9月1日向广东省政府进言时提出来的。

  5月18日,在接受了记者采访时,陈永泉说,近几年来,国际上流行的“对食物短缺的担忧已被食品的安全恐惧代替”的说法,在中国有了一定程度的体现。从龙口粉丝到四川泡菜,从阜阳劣质奶粉到广州毒酒事件,危害食品公共安全的恶劣事件不断出现,并已严重危害到国家的公共安全体系和社会稳定。

  陈永泉认为,目前我国在食品法规、标准等方面滞后,因此应尽早制定颁布《食品安全法》,建立关于食品的统一标准;同时在食品监督管理的体制上要能够突破,参照发达国家的经验,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美国有食品安全委员会、欧盟有食品安全机构、法国不仅成立了食品安全局,还成立了专门的食品安全快速预警系统。”陈永泉说,以日本为例,为了解决疯牛病对农林水产省和厚生省条块分割管理的挑战,日本于2003年5月通过食品安全基本法,“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并授权其负责建议、监督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

  尽管广东省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尚在酝酿之中,但据陈永泉初步了解,该委员会拟以主管副省长挂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在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一个专家委员会,负责专业咨询,提供决策建议。“这在中国是比较适合国情的方案。”他说。(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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