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各餐饮服务经营者:
当前地区已进入夏季高温时节,气温持续攀升,致病性微生物繁殖加快,食材腐败变质风险上升,食源性疾病进入易发高发期。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动风险防范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全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现就夏季高温期间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示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筑牢安全意识防线
各餐饮服务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须将食品安全置于经营管理首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处置预案,配齐配全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针对夏季高温特点制定专项风险管控清单,问题立行立改、闭环管理。常态化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确保全员熟知夏季操作规范和应急处置流程。
二、严控采购储存,守牢食材安全关口
(一)严把采购查验关。从证照齐全、资质合规的正规供货商采购,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逐批次查验品质、合格证明及资质文件,规范建立进货台账。严禁采购使用“三无”、过期、变质及来源不明食材。
(二)严把贮存管控关。按生熟分离、荤素分区原则,区分冷藏、冷冻、常温存放要求——冷藏温度控制在0~8℃,冷冻温度不高于-12℃(预包装食品标识要求-18℃的按其执行)。定期清理维护制冷设备、清除冰霜、核查运行温度。易腐食材遵循“先进先出”,缩短贮存周期,及时清理变质及过期食材。
三、规范加工制作,严控操作过程风险
(一)严格温度控制。热食类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70℃。食材常温暴露不超过2小时,气温>30℃时缩短至1小时以内。烧熟后于60℃以上热藏的,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
(二)严格分区操作。生熟工具(刀具、砧板、容器)须区分标识、分区专用,严禁混用。凉拌菜、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须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区制作,专间温度≤25℃,操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未经清洗处理的水果蔬菜不得进入凉菜间。
(三)严格高危品类管控。凉拌菜、卤味熟食、生食海鲜、冷加工糕点等无高温杀菌环节的食品,坚持少量分次、现制现售,严禁隔夜冷藏后再加工售卖。严禁采购加工野生蘑菇及来源不明菌类,严禁加工发芽土豆、鲜黄花菜。湿米粉、凉皮、木耳、银耳等易产米酵菌酸毒素的食材须现泡现用,严禁长时间泡发和隔夜使用。
四、加强环境卫生,消除病媒滋生隐患
每日对经营场所(尤其后厨、就餐区)彻底清扫,清除积水杂物,保持通风干燥;地面、墙面、操作台每日清洗消毒。餐厨垃圾及时清运,排水通畅,采用粘鼠板、灭蝇灯等物理方式防制病媒生物。配备与规模匹配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餐饮具使用前须彻底清洗消毒,存于专用保洁柜。
五、聚焦重点领域,实施分类精准防控
(一)旅游景区餐饮。景区及周边、高速服务区、美食街、农家乐等,针对客流高峰与高温叠加特点,全面核查加工、冷生食操作、餐饮具消杀、从业人员健康等关键环节。严禁超接待能力供餐。
(二)夜市及网红街区餐饮。针对夜间集中经营、客流量大、食材易腐特点,强化采购储存和加工全过程管控。配备足量冷藏冷冻设施,散装即食食品须置于防尘防蝇密闭低温售卖柜内。每日收市后摊位全面清洁消毒。
(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养老机构、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按核准事项供餐。严禁超核定人数供餐、擅自变更经营项目。严格落实食品留样——每餐次每品种留样≥125克,专用容器+专用冰箱储存,留样时间≥48小时。
(四)网络餐饮。入网经营者确保“线上线下一致”,规范使用食安封签,如实标注制作时间和食用时限。夏季合理控制配送距离与时间,缩短在途时长,降低变质风险。
六、严格人员管理,把好健康安全关口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工作期间规范穿戴清洁衣帽、口罩。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皮肤伤口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症状时,立即调离岗位,治愈后方可返岗。
七、完善应急机制,提升事故处置能力
各经营者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立即封存相关食品及原料,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妥善留存消费票据、进货凭证、检验报告等材料,确保信息可追溯、责任可倒查。
食品安全无小事,防范胜于处置。请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对照本提示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排查、逐条整改。地区及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望各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共同筑牢夏季食品安全防线,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地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