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
肉制品是群众日常消费的重要食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防范假劣肉制品危害,引导科学安全消费,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消费指南,请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用肉制品时注意以下事项,共同守护食品安全。
一、选正规渠道,拒来源不明肉品
请在具备食品经营资质的超市、农贸市场、正规门店购买肉制品,不购买流动摊贩、无资质商家销售的肉品。坚决抵制来源不明、无检验检疫证明、无标签标识、价格异常低廉的畜禽肉及肉制品。
二、查检验证明,看合法手续
购买畜禽肉时,主动查看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进口肉类需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购买、不食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产品。
三、辨肉品真伪,防假冒掺假
不轻信“低价牛羊肉”噱头,警惕以鸡肉、鸭肉等其他畜禽肉假冒牛(羊、马、驴)肉的行为。购买时查看肉质纹理、色泽、脂肪分布,发现肉质异常、口感不符、标识不清的,请勿购买并及时举报。
四、认产品标签,防虚假宣传
购买肉制品、调理肉、预制菜时,仔细查看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注意区分原切肉、鲜切肉、纯肉与预制调理肉制品,不被“原切”“鲜切”“纯肉”等虚假宣传误导。
五、远离“生鲜灯”误导,看真实品质
在市场购买生鲜肉时,注意辨别照明灯光,避开刻意改变肉品真实色泽、掩盖变质问题的“生鲜灯”,以肉品自然色泽、弹性、气味作为选购依据。
六、餐饮消费留心眼,规范点餐更放心
在火锅店、烧烤店、餐饮店就餐时,选择证照齐全、卫生规范的单位。发现菜品名称不规范、肉品来源可疑、口感异常的,可要求商家出示肉品进货凭证。不食用来源不明的卤肉、熟食、肉制品加工食品。
七、科学储存加工,保障食用安全
肉制品应低温冷藏冷冻,生熟分开存放、分开加工,防止交叉污染;烹饪时烧熟煮透,不吃变质、过期、感官异常的肉制品。
八、积极投诉举报,参与社会共治
如发现制售假劣肉制品、来源不明肉品、肉源性造假、虚假宣传、违规使用“生鲜灯”、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请保留好票据、照片、视频等证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兑现奖励,共同守护衡水市肉制品消费安全。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