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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不同判” 仅是苏稻维权案百中之一

   2019-03-18 互联网视界8050
核心提示:老字号品牌因历史悠久,信誉好,一直广受消费者喜爱,所以一些不法企业也开始通过蹭老字号热度来攫取不法收益。近年来老字号被傍

老字号品牌因历史悠久,信誉好,一直广受消费者喜爱,所以一些不法企业也开始通过蹭老字号热度来攫取不法收益。近年来老字号被傍名牌、搭便车也成了常见现象,更有甚者直接非法注册商标,使得老字号维权举步维艰。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完善法律的讨论也越来越开明,在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戴雅萍提出了南北稻香村“同案不同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现场现场回应,将加强指导,保证案件公正审理。

“稻香村”维权案也算的上是老字号维权的典型案例了,此次被抬到两会上参与讨论,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调查,“稻香村”的维权案,远不止南北稻一桩。自2010年起,由苏州稻香村发起的全国性打击假冒稻香村维权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有100多起,并无一例外都取得了维权胜利。反观北京稻香村发起的“维权”却仅是针对苏州稻香村,而面对市场上山寨稻香村的乱象,北稻从没有采取过任何行动。

从图片中整理的苏州稻香村维权打假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北京的法院其实也是认可苏州稻香村拥有“稻香村”商标专用权的。可当侵权者换成北京稻香村时,便出现两会上提到的“同案不同判”现象。难道面对北京稻香村的时候,苏州稻香村就没有了 “稻香村”商标专用权吗?具体原因我们不便做过多猜测,想必公众心中也早有答案,多年来苏州稻香村为了捍卫“稻香村”中华老字号尊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所做出的贡献,消费者有目共睹的,纵使“李鬼”再狡猾,这一点都是没办法篡改的事实。

诸多法学专家、老字号专家曾就稻香村商标维权系列案件专门展开座谈会进行过研讨。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侯仰坤就曾表示,对于已存在商标纠纷的老字号企业,应该大胆和积极地进行维权,企业应当树立一种观念:不挑事,不怕事。以苏稻北稻为例,苏州稻香村应当积极地进行维权,不能放任侵权者肆意地去侵权,这是企业应有的一种商标管理意识。

苏州稻香村维权打假的持久战既然已经打响,就不会放任任何一个非法注册商标的企业去肆意侵害老字号权益,因为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更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我国是一个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法治清明,知识产权法制基本完备的国度,相信随着法治建设的全面深化,相关立法部门也会加强对老字号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保障老字号合法权益,还稻香村老字号这场商标维权战一个公正明晰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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