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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屏山警方破获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标识案件

   2018-11-21 四川法制网6150
核心提示:  近日,四川屏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为切实迎合秋风专项行动工作,在前期侦查破获并已移送起诉肖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件的基础上
  近日,四川屏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为切实迎合“秋风”专项行动工作,在前期侦查破获并已移送起诉肖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件的基础上,再次对肖某的资金流、物流进行研判,发现在2017年7月15日至2018年6月3日期间,肖某分11笔向一个建设银行储蓄卡的账号上前后共转款156500元的情况。
 
  民警以此为契机,对肖某进行深挖审讯,最终肖某如实陈述该款系购买回收的茅台、剑南春、水井坊、泸州老窖1573、郎酒等名酒的空酒瓶的货款,其购买后用于生产各类假冒名酒共计2400箱,涉案金额三百余万。通过对该银行账号的持有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定持有人系周某,经侦大队组织民警赶赴昆明市经开区,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将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
 
  经讯问,周某对其明知肖某系生产假酒的情况下,为谋取利益,仍然将从昆明市各大酒店、废旧回收站回收的各类名酒空酒瓶,以1.5元至3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肖某用于生产假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周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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