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本次抽检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等10大类食品578批次样品,除1批次饮料外,其余样品均合格。
根据《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规定,固体饮料中霉菌应不超过50CFU/g,菌落总数应符合5次抽样均不超过50000CFU/g且至少3个样品不超过1000CFU/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食药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