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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7年第5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17-12-31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270
核心提示: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2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2类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2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2类食品228批次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124批次,合格122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果制品104批次,合格102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苏果超市(六安)有限公司霍山分公司经销的花生米(生产日期/批号:2017/5/10),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361.48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2.安庆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销的冰鲜黄鱼(生产日期/批号:2017/10/30),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773.17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承检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3.巢湖市万客福好又多超市经销的安徽鼎徕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菠萝片(生产日期/批号:2017/2/4),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71g/kg。标准规定为≤0.35g/kg。承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4.安庆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销的安徽溜溜果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的溜溜原味话梅(话化类蜜饯)(生产日期/批号:2017/8/10),霉菌检出值为40000CFU/g。标准规定为≤50CFU/g。承检机构为马鞍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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