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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17-08-22 茂名日报4260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日前,我市各地深入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日前,茂名市各地深入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落实监管责任

 

    根据专项行动要求,茂名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2017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成立网络订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主职领导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对监管执法人员实行网格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落实监管任务,着力解决网络订餐突出安全问题,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完成。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多种途经,如广播电视媒体、张贴宣传资料、印发宣传小册子、Q群、微信群和政府对外网站等宣传平台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强化餐饮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和公众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加强媒体沟通和舆情监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对舆情进行及时有效处置。

 

    督促订餐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网络订餐平台约谈工作,约谈了网络订餐平台(美团外卖、饿了么外卖、茂名欢乐送外卖、微风外卖等)负责人,督促网络订餐平台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经营场所和资质,对条件不符合者一律不得入网加入订餐平台;要在经营页面上公布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信息、量化分级等级、投诉举报电话、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信息;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要对无证入网、假证入网的餐饮单位一律下线,清理出订餐平台,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要立刻整改。

 

    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成效

 

    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要认真核查网络订餐平台公示的餐饮单位信息,查看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在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真实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等信息;网上公示许可证与实际许可证是否一致;经营地址、项目等信息与实体店是否一致。对网上公示的内容进行一一核实,对虚假信息进行跟踪处理,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监督执法人员还按属地管理原则深入管辖区域,对供餐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主要检查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加工操作过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餐饮具消毒、食品用包装材料等是否符合规范等,进一步规范网络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在检查中发现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违法性质严重的依法处罚,确保收到整治成效。在本次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955人次,车辆621车次,检查网络订餐服务单位1135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36份,发出《监督意见书》95份,立案查处罚2宗。

 

    目前茂名市网络订餐工作业务发展迅猛,众多的订餐平台应运而生,入网经营餐饮单位越来越多,给餐饮安全监管部门带来前所未有的监督工作压力。加强餐饮安全监管工作是法律赋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义不用辞的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定要负起监管职责,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网络订餐饮食安全。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使用网络订餐时,注意浏览网上食品安全信息,最好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等级高、大众点评信誉好的网络供餐单位送餐,保留好订餐票据,以便维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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