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精产品必须配有证明标识
2005-07-24 00:00IP属地 火星5290中食网中国食品网
近日,笔者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对糖精和含糖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组成的工作组将赴包括广东在内的9省市督查。广东的专项抽查结果于7月中旬向公众公布。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使用糖精做添加剂的儿童食品、饮料、八宝粥、果脯蜜饯、果冻、冷冻食品等六大类主要含糖食品。从2005年4月1日起对国家计划内生产的糖精产品,全面实行配有证明标识(即国家计划标识,国内销售的糖精产品全部为500克包装)管理。在市场流通的无此标识的糖精,属于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