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9日,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2026年全国水生生物同步增殖放流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期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举办200多场放流活动,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超5亿尾,其中海水经济物种2.8亿尾、淡水广布型经济物种1.7亿尾、珍贵濒危和淡水区域性物种0.5亿尾。至此,农业农村部已连续12年组织开展全国水生生物同步增殖放流活动。
增殖放流是全球公认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水域生态修复的通用手段,更是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十四五”期间,全国共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1500多亿尾,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据监测,每年渤海捕捞的中国对虾90%以上来自增殖放流,东海捕捞的大黄鱼30%以上为人工增殖资源;长江流域放流的中华鲟,超过12%已进入海洋,时隔20余年扁吻鱼在新疆博斯腾湖再次形成种群。“十五五”期间,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以渔业资源高水平保护支撑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厚植渔业绿色发展底色。一是立足持续性,发挥好增殖放流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二是增强科学性,因地制宜,根据渔情科学开展增殖放流,保证增殖放流质量。三是强化规范性,加强放流苗种供应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公众定点规范放流,确保增殖放流有序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