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朋友、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户们:
买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时,除了看新鲜度,还有一张“隐形安全保障”可别忽略——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它是农产品的“质量身份证”,更是生产经营者的“信用凭证”。根据2025年12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5年第4号),该制度已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要求,南充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推进合格证管理工作,提醒大家:买卖食用农产品,务必认准这张“安全证”!
致南充市民:3招认准合格农产品,买得更放心。
1、先看“有没有”:自2026年2月1日起,选购蔬菜(含食用菌)、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七大类农产品时,主动查看是否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包装产品可在包装表面或内部查找,散装产品可要求经营者出示批次合格证;
2、再核“全不全”:合格证明需包含产品名称、产地、开具时间、承诺主体、联系方式等核心信息,承诺内容需明确“未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常规农兽药残留不超标”,样式需符合农业农村部统一标准;
3、扫码“验真伪”:若合格证带二维码,可直接扫描查询产品溯源信息,核实与实物是否一致;电子版合格证与纸质版效力相同,均可放心采信,信息化开具方式为首选。
致生产经营户:2026年2月1日起,这些合规要求必须记牢。
1、谁该开证:自2026年2月1日起,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按生产批次开具合格证;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个人,收购后混装、分装销售的需重新开证;鼓励农户销售农产品时主动开具(不作强制要求);
2、怎么开证:可通过信息化平台、印刷、手工填写等方式开具,内容需真实完整,不得遗漏核心信息;包装销售的需“一箱一证”,散装销售的需“一批一证”,包装产品需将合格证固定在包装表面或放置于包装内;
3、怎么保存:自新规实施之日起,收购者需通过拍照、留存原件或扫码截屏等方式,保存合格证至少6个月;市场开办者需严格查验入场农产品的合格证,对无法提供的需抽检合格后方可入场(个人自产自销少量农产品除外);
4、违规后果:2026年2月1日起,未按规定开具、收取、保存合格证的,由农业农村部门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处100元-1000元罚款;市场开办者未履行查验义务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处5000元-3万元罚款,违法违规行为将记入信用记录(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自《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来,南充市市场监管局已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强化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市场的全链条监管,重点核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等场所的合格证查验情况,严厉查处未按规定附具合格证、虚假开具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合格证与溯源系统衔接,让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查可溯,推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高效衔接。
让我们共同守护“菜篮子”安全,生产经营者规范开证、诚信经营,消费者主动查验、积极监督,一起筑牢2026年新规实施后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消费维权热线: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