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公布实施。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贯彻执行《决定》,进一步加大餐饮单位监管执法力度,集中执法力量对全市餐饮单位开展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执法,督促餐饮单位依法履行保持经营场所内外清洁卫生、清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等防控主体责任,对防疫不力、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餐饮单位,坚决依照《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和《决定》等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责令整改、警告、罚款等处理。
10月8日至9日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发现
并督促整改问题818个
对问题较严重的2家餐饮单位进行约谈
下发《整改通知书》147份
依法查处餐饮单位218家
其中作出警告处理216家、罚款处理2家
近期,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发布《关于深入开展餐饮行业爱国卫生运动攻坚的倡议书》,召集行业协会召开餐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广泛发动餐饮单位深入开展以防蚊灭蚊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用洁净环境守护市民餐桌安全。同时,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于存在严重卫生隐患或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餐饮单位,坚决依法处理。
法律速递
《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第四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完善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设施,及时清除积水、垃圾,密封粪池并定期清理,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第四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学校、住宅小区、建筑工地、集贸市场、花卉市场、公园、公共厕所、资源回收站、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市政管井、下水道系统等易孳生病媒生物场所和设施,应当完善和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
第四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应设施设备,采取措施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病媒生物密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住户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
五、违反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医疗卫生机构、学校、住宅小区、建筑工地、集贸市场、花卉市场、公园、公共厕所、资源回收站、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市政管井、下水道系统等易孳生病媒生物场所和设施,未完善和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未配备相应设施设备,采取措施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病媒生物密度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防控提醒
餐饮防控无小事
广大餐饮单位务必认真对照餐饮防疫指南
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餐饮防疫措施要求
一、抓实环境防控
切断蚊虫孳生链
(一)全面清理长期积水
1、每日巡查后厨排水沟、空调冷凝水盘、冰箱托盘、洗菜池下方等易积水处,发现积水应及时清除。
2、锅碗瓢盆、饮料瓶等露天放置时需倒放,水培植物每天换水洗根,或改用沙土种养;停车场防撞轮胎需扎孔排水,假山、树洞用沙土填满防积水。
(二)全面清理堆积垃圾
1、垃圾桶需带盖密封,每日清运后用水冲洗干净,避免食物残渣残留。
2、落实门前“三包”,及时清理经营场所内外垃圾及杂物。
(三)全面清理卫生死角
1、每日清理后厨墙角、储物间、下水道口等卫生死角,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2、有活畜禽、水产品暂养的,暂养区(房)、屠宰区(房)每日多次清理畜禽毛发、鱼鳞、血污、内脏、粪便等垃圾,冲洗地面、台面,清洁墙壁、天花等,保持环境整洁。
二、坚持科学灭蚊
确保安全不污染食材
(一)优先采用物理防蚊灭蚊
1、厨房、就餐区安装纱窗、纱门,科学合理配备灭蚊灯(不能安装在食材存放上方),风幕机保持正常运转。
2、水池、喷泉可饲养金鱼灭蚊,或投放生物杀虫剂。
(二)规范开展化学消杀
1、选用低毒灭蚊药,禁止使用敌敌畏等高毒农药:室外绿化带采取滞留喷洒(喷头由下45°角向上喷叶片背面),下水道用热烟雾机消杀。
2、室内消杀采取点燃灭蚊烟片熏蒸法,点燃前需遮盖食材、餐具和工用具,消杀后的空间应及时通风,相关食材、餐具和工用具应彻底清洗干净。
三、强化人员防护
守护自身与顾客安全
1、员工上岗时宜穿浅色长袖工作服、戴工作帽,裸露部位可喷涂驱蚊水(双手及直接接触食材的部分除外,如已喷涂,加工食物前应洗手)。
2、员工每日监测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关节疼痛、皮疹等症状,应立即就医,并配合诊治。
3、培训员工识别蚊虫孳生地,主动参与环境清理。
4、在经营场所入口放置驱蚊水,提醒消费者自主喷涂(可喷洒躯体和四肢裸露部分或者衣服。双手及直接接触食材的部分除外,如已喷涂,就餐前应洗手)。
四、做好应急处理
妥善应对突发情况
1、发现蚊虫密度骤增:应加装灭蚊灯,或者安排化学消杀,重点处理食材初加工区、洗消间、卫生间、下水道排水口、垃圾收集处、绿化带、活禽圈养区等易积水区域。
2、员工出现疑似症状:督促员工及时就医,并配合诊治;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调,对场所全面消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