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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突出四个重点护航“五一”消费市场

2024-05-02 10:288150中国食品网
  “五一”临近,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消费环境,连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党建引领,聚焦节日期间群众消费热点,以食品、特种设备、重点行业价格等工作为重点,扎实开展“五一”节前安全检查。
  
  紧盯餐饮安全关键环节。针对节日餐饮消费集中的特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大中型餐饮单位、旅游景区、食品摊贩等为重点场所,以进货查验、制作加工、人员健康管理、厉行节约等为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辖区内餐饮服务安全水平。检查经营户46家,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压实特种设备主体责任。以公众聚集场所电梯、景区大型游乐设施为重点,检查使用单位设备是否在检验合格期内、是否定期维护保养等,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时上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记录。截至目前,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1家。发现一般隐患5项,要求被检单位限期整改,未发现重大隐患。
  
  加强节日市场价格整治。为稳定节日市场物价、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价格权益,对农贸市场、各大商超进行现场价格检查。执法人员根据节日期间的消费特点,对超市消费量较大的粮油肉禽蛋菜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价格开展了监督检查,对经营者进行价格政策宣传,引导经营者价格自律。
  
  提醒告诫强化重点商品和行业价格规范。其中,节假日期间特色商品和旅游纪念品、旅游特色商品等相关商品零售经营者要注意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在销售商品时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各类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提供住宿及服务的,应当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另外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应当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擅自提高价格。节假日期间,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严查未按规定明码标示、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骗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杜志锋、马红忠、撒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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