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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20期)

2020-05-09 16:244740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饮料、餐饮食品4大类食品共321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糕点、饮料、餐饮食品共13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和农兽药残留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4大类食品共321批次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151批次,合格149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67批次,合格65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料60批次,合格55批次,不合格5批次;餐饮食品43批次,合格39批次,不合格4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高安市小南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省高安市祥符红谷山泉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由上饶市广丰区好佳奇食品厂生产销售的蛋白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上饶县仪君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横峰天运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瑞峰山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4、由抚州市临川区四季尝来餐馆销售的,标称抚州市三鑫消毒服务中心生产的餐饮具(杯、盘、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5、由遂川县源石山泉饮品厂生产销售的家友山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6、由宁都县东之方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合肥市金鑫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薯吐司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7、由永新县黄竹岭饮用水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永新县黄竹岭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竹岭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8、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味你而来餐饮店销售的,标称南昌市文斌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餐饮具(碗、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9、由萍乡万龙山矿泉水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省芦溪县甜甜山泉水厂生产的甜竹牌甜甜山泉桶装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1、由鹰潭市月湖区张亮麻辣烫店销售的油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南昌市青山湖区鱼米香菜馆销售的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农兽药残留问题
 
  1、由鹰潭市月湖区杨小凤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樟树市世纪华联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甲基异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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