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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复审标龄满五年的现行卫生标准(卫通〔2010〕12号)

2010-06-24 00:00IP属地 火星10200中食网中国食品网

  我部于2010年1─3月对标龄满五年的现行卫生标准进行复审。经复审,继续有效的卫生标准81项(附件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废止的卫生标准9项(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 1.继续有效的卫生标准目录
    2.废止的卫生标准目录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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